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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4 浏览:2069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总务处膳食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包括培训、实习者)必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

3、每日早晨准时参加晨间,做到上报情况属实。

4、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工作帽,讲究仪容仪表。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售餐时,必须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售餐工具,工作现场严格规范个人行为,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5、在工作服务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主动热情,讲究礼节态度谦逊、温和。接受咨询时语气要和蔼可亲,客气耐心。

6、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队精神,团结同事;

7、患有乙肝、皮肤病等传染疾病不得上岗从事直接餐饮工作,手上有外伤或临时性皮肤疾病的不可带病上岗,患有流行性感冒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必须及时离开工作岗位,待证明痊愈后,在恢复工作。

8、不留厂直接、不涂指甲油、不带影响工作或卫生的饰物,长发要盘起、包严,不可外散。

9、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勤洗手,保证手部干净,防止交叉污染。不能穿工服上卫生间,杜绝穿工服在非工作场所活动。

10、餐厅、后厨各功能间设施、设备、器具规范使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11、营造良好环境,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乱丢烟头及杂物,不乱贴广告标识。

12、工作场所发现就餐者遗留物品,必须上交并做记录,归还失主。

13、工作期间严禁饮酒,酒后不准上岗。

14、非餐饮一线工作人员在开餐时,无工作任务不得进入售餐区域。

15、油锅加热、烹调期间,灶前必须有人值守。

16、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做到警钟长鸣、人人有责,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保证食品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

17、工作场所禁止打牌、嬉戏、打闹、玩手机,有急事可到非工作区域接打私人电话。

18、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严把饭菜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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