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首页 > 政策制度
卫生管理总则
时间:2023-05-24 浏览:2085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

2、学习《食品安全法》,熟知餐饮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安全、卫生常识。

3、食品安全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层层把关,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

4、个人卫生要经常保持,公共卫生不留死角。

5、“洗、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洗、消”程序,配比要准确,消毒药保证时间,水温82℃以上,严防病从口入。

6、卫生监督要认真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自觉执行监督要求。

7、有临时性传染病和皮肤病要即时离岗,确认痊愈后再上岗。

8、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入库进灶,违者重罚。

9、售餐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工具售餐。

10、蔬菜认真清洗,去除农药残留,预防自然性食物中毒,严防化学性食物中毒。

11、库存物品离墙、离地,分类分架,码放有序。

12、做好灭蟑、灭蝇、灭鼠工作,留有记录。

13、坚持自查、互查、专项检查等制度,认真评比,力求实效。

14、按着卫生责任区划片包干,各负其责,保证卫生质量标准。

15、严格执行6T管理,以及其他行业标准。

16、餐饮员工要对食品卫生“五四”制内容理解透彻,执行到位。


工院 总务处
学院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 邮编:024000
联系电话:0476-002536/6668888 传真:4567890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 www.cfg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00013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