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压实食堂经营主体责任,2024年6月2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第二工作组到我院食堂进行管理问题专项排查工作。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责任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物品归类摆放情况,食材分类储藏情况等。通过对操作间、库房、售卖区、就餐区、食品安全公示栏等重点区域实地查看,工作组对我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对一些亮点进行了留存,同时也对个别细节提出了改进意见。我院食堂将进一步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的相关工作,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撰稿人:总务处齐向群
一审:总务处齐向群
二审:总务处鲍晓东
三审:总务处张建春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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